一、修缮管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
1.负责制定学校公共建筑设施的年度维修计划。
2.依据《安徽理工大学维修工程管理办法》,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公共设施的维修。
3.负责审定或组织论证维修项目实施方案。
4.负责维修入库单位招标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5.完成上级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修缮管理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
1.协助主任做好日常修缮项目立项、合同管理、竣工验收和费用结算及资料存档等工作。
2.做好学院(部)楼宇维修单位选定工作。
3.做好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审核、审定工作。
4.完成上级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