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学校钻石剧场管理,提高使用效率,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及环境保持良好状态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一、预约申请
1.使用单位需在使用前3天填写申请表(总务部网站“下载专区”)以及有关证明材料,提交至总务部公共楼宇管理中心(平苑食堂三楼办公室,电话:6668350)。
2.总务部公共楼宇管理中心根据场馆预约使用情况进行审核,确保不与其他安排冲突且符合使用规定,1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。
3.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,违者由该单位或个人承担一些后果;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申请单独使用场馆。
二、使用前准备
1. 使用申请获批后,使用单位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履行各项使用规范。
2. 总务部公共楼宇管理中心提供场地及设备使用说明培训,确保使用人员熟悉操作及注意事项,并建立场馆使用台账。
三、使用过程有关要求
1. 使用单位须按申请约定、严格遵守使用时间、用途,不得擅自更改;严禁在设备上私自安装软件、下载文件、浏览无关网页、播放无关内容、更改系统设置;
2. 场馆使用保持场地整洁,严禁吸烟等不文明行为,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,禁止在场馆内聚餐,遵守各项安全规定,履行防火、防盗等安全责任,如遇设备故障及时联系管理人员,不得擅自处置。
3. 总务部公共楼宇管理中心定期对场馆使用情况进行巡查,记录使用情况,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按规定处理。
四、使用结束检查
1.使用期间人员离开时需关闭空调、电源及各通道门,避免安全隐患;
2. 使用完毕后,使用单位负责清理场地,归还借用设备,经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3. 若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,使用单位照价赔偿,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限制后续使用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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