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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

工作职责:

1.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幼儿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全面发展。

2.做好幼儿园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。

3.做好幼儿在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。

4.做好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。

5.办好幼儿园食堂,确保食品安全和饮食安全。

6.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委员会、伙食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。

7.完成教育主管部门、学校和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554-6668346